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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时,申报人员能否兼任两个或多个岗位?

按照《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》(国能资质〔2016〕352号),技术负责人可以由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兼任,但安全负责人、安全监督及管理人员、质检人员必须专人专岗,不得由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兼任。进网作业电工不属于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,不得由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兼任。